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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诲部副部長張保慶:絕不讓任何一個學生因家庭困難而輟學,現在我們所有事情目標就是要實現這一點。
教诲部副部長張保慶答記者問
8月31日,新學期開始的前一天,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記者款待會上,教诲部副部長張保慶等介紹了國家資助高校經濟困難學生的政策等方面的情況,並答复了記者的提問。直播全文
高校中經濟困難學生的數量增长較快
在高档教诲敏捷發展的過程中,由於種種缘由,高校中經濟困難學生的數量也增长較快。據調查,今朝,在全國平凡高校中,經濟困難學生約240萬人,佔在校生總數的20%,特別困難學生的比例在5%—10%,人數大要在160萬。
自1999年開始,中國開始推广國家助學貸款轨制。到2004年6月尾,已實際發放貸款為52億元,享受貸款的學生大要有80多萬人。客岁下半年以來,針對推广國家助學貸款轨制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財政部、人民銀行、銀監會和教诲部配合钻研,對這項轨制的相關政策、操作機制、風險防备等進行了調整和完美。近来,中心部門所屬高校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的招標事情也已順利完成。>>高校收費政策是支票貼現,比較公道的
政策解讀:新助學貸款
·關於進一步完美國家助學貸款事情的若干意見·大學生若何申請助學貸款
·央行、銀監會:銀行對助學貸款不得設置規模資金限定
1、學生在校期間免交貸款利钱
原規定:1999年5月30日教诲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下發的《關於國家助學貸款的办理規定(試行)》規定,學生所借貸款利钱的50%由財政貼息,其余50%由學生個人本身負擔。
新規定:實行告贷學生在校期間的貸款利钱全数由財政補貼,畢業后全数自付的辦法,告贷學生畢業后開始計付利钱。
2、還貸年限延長到六年
原規定:學生所貸款本息必須在畢業后4年內還清。
新規定:實行告贷學生畢業后視就業情況,在1至2年后開始還貸、6年內還清的做法。新政策規定,告贷學生辦理畢業或終止學業手續時,應當與經辦銀行確認還款計劃,還款刻日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若告贷學生繼續攻讀學位,告贷學生要及時向經辦銀行供给繼續攻讀學位的書面証明,財政部門繼續按在校學生實施貼息。
3、招標選擇貸款經辦銀行
原規定:辦理國家助學貸款的銀行指定為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
新規定:實行由当局按隸屬關系拜托全國和各省級國家助學貸款办理中间通過招投標方法確定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參與競標的銀行必須是經銀監會核准、有條件經辦國家助學貸款業務的銀行。
4、暴光違約告贷學生名單
新規定:國家助學貸款办理中间要以已创建的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個人信息查詢系統為依靠,進一步完美對告贷學生的信息办理,對告贷學生的根基信息、貸款和還款情況等及時進行記錄,加強對告贷學生的貸后跟蹤办理,接管經辦銀行對告贷學生有關信息的查詢﹔並將經辦銀行供给的違約告贷學生名單在新聞媒體及全國高档學校畢業生學歷查詢系統網站颁布。
之前下發的助學貸款政策和補充條款中沒有相關規定。
放羊娃圓清華夢 5、创建貸款風險補償資金
新規定:新下發的文件提出,為鼓勵銀行積極開展國家助學貸款業務,依照“風險分擔”原則,创建國家助學貸款風險補償機制。按隸屬關系,由財政和平凡高校按貸款當年發生額的必定比例创建國家助學貸款風險補償專項資金,給予經辦銀行適當補償,具體比例在招投標時確定。專項資金由財政和平凡高校各承擔50%﹔每所平凡高校承擔的部门與該校畢業學生的還款情況挂鉤。
6、畢業一年內可改還款計劃
新政策規定,告贷學生畢業或終止學業后一年內,可以向銀行提出一次調整還款計劃的申請,經辦銀行應予受理並根據實際情況和有關規定進行公道調整。
貸款還本付息可以採取多種方法,可以一次或分次提早還貸。提早還貸的,經辦銀行要按實際刻日計算利钱,不得加收除應付利钱以外的其他任何費用。對畢業后自願到國家必要的艱苦地區、艱苦行業事情,服務期達到必定年限的告贷學生,經核准可以獎學金方法代償其貸款本息。具體辦法將結合學生就業政策另行制订。
7、學校要幫銀行催收貸款
新政策提出,各平凡高校要培養學生誠信意識,创建學生信誉檔案,制订切實可行的办法,催促告贷學生及時歸還貸款本息,尽力低落國家助學貸款風險。告贷學生畢業時,學校有關部門應在組織學生與經辦銀行辦理還款確認手續后,方可為告贷學生辦理畢業手續,並將其貸款情況載入學生個人檔案﹔積極主動地共同經辦銀行催收貸款,負責在一年內向經辦銀行供给告贷學生第一次就業的有用聯系地点﹔學生沒有就業的,供给其家庭的有用聯系地点。>>
各方評說:新助學貸款 人民日報華東新聞:助學,從抱负化到轨制化
助學貸款遭受困難,一部门大學生不誠信,或銀行的不愿為“社會效益”而犧牲商業原則,都是可以指責或說道的,但最首要的生怕還是要检讨其本身存在的缝隙:作為一種政策性金融項目标助學貸款,更多帶有濃厚的抱负化色采,而對銀行商業風險、畢業生就業壓力和還款周期等考慮不足。一項好轨制,必須是依據當下社會的长处原則而嚴密設計的,以保証各方能长期積極地予以實施。但願新辦法能讓國家助學貸款的發展走上快車道。
新京報:助學貸款還款規則能否再靈活些
可以看到,此前助學貸款頻頻出現違約現象,雖然與誠信等身分有關,可是更首要的是,助學貸款還款刻日过短了。貧困大學生剛畢業就要他們四年之內還款,但四年之內,也許他們還在為事情而奔走,為生計而奮斗,也許他們養活本身都成為問題。這樣的保存狀態下,貧困大學生們以何來樹立本身的城信。現在助學貸款還款刻日變為6年了,6年,時間彷佛寬裕了一些,可是,6年刻日是不是合适大部门貧困大學生的還款能力實際呢? 中國青年報:
政策缺点酿成的失期不應全由學生埋單
新法不溯及既往是法令上的一項基来源根基則,但並不料味著新政策不必要考慮與舊政策的嚴密銜接,也並不料味著新政策不去彌補和糾正舊政策中的缺点和不足。對已經实行完畢的貸款合同,顯然不克不及再依照新政策的精力重來。對仍在实行中的貸款合同中的貸款發放、貼息等實質性條款也不宜進行調整,因為這触及到整體公允問題,但對於還款年限等條款,則彻底有需要依照新政策進行調整,使其加倍公道化,更合适當前形勢。
一方面,還款條件刻薄被認為是造成違約率高的根来源根基因,也是舊政策中的最重要缺点。無法按時還款,學生不僅要经受失期的“惡名”,還要承擔全数的違約金,政策缺点酿成的失期彻底由學生埋單,顯然不公。
中國社科院金融钻研所钻研員易憲容:助學貸款在國外是一個很簡單的事变,為什麼在中國會變得這樣復雜?若是不克不及用市場的方法在學生與銀行之間创建起一種有用的信誉關系,那麼這種銀行貸款項目可否持續下去相當不確定。國家助學貸款的焦点問題是若何確立學生的信誉,而確立這種信誉的最佳手腕是在有用的轨制放置下進行市場化,即對不取信者的嚴厲處罰與创建個人信誉網。非市場化的办法隻能是一種臨時的、過渡性的放置。
北京大學中國經濟钻研中间林毅夫传授:應該盡快制訂《社會信誉信息法》,為商業化的社會征信機構開展企業和個人信誉信息的收集、保留服務等業務供给根基的法令依據,改變今朝社會信誉體系的创建缺少法令基礎的狀況。>>
貧困生別怕學費不夠 七種渠道為你解憂 經過多年尽力,今朝,我國已經开端创建起由獎學金、學生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和“綠色通道”等內容組成的資助經濟困難學生的政策體系。具體情況以下:
渠道一:创建了各種情势的獎學金。既有中心当局和土城借現金,处所当局設立的國家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專業獎學金、定向獎學金、钻研生獎學金,也有學校自行設立的各種獎學金,還有社會企事業單位或個人在學校設立的各種專項獎學金。據統計,2003年全國高校各類獎學金發放總金額約為33億元,接管資助的約有450萬人次。
渠道二:積極推广學生貸款轨制。重要有三種貸款情势:國家助學貸款﹔高校操纵國家財政資金對學生辦理的無息貸款﹔一般性商業助學貸款。此中, 國家助學貸款自1999年到2004年6月尾,全國累計實際發放國家助學貸款為52億元,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83萬人﹔2003年高校對學生的無息貸款發放金額約為6億元,貸款學生約為23萬人。商業貸款主如果由學生家長出头具名,據不彻底統計,貸款額在20億以上。
渠道三:實施勤工助學轨制。高校通過組織經濟困難學生在校參加適當的勞動,获得必定的補助糊口的費用。勤工助學崗位重要有校內的助教、助研、助管崗位,和參加實驗室、校辦產業、后勤服務的各項服務性勞動。2003年高校通過勤工助學轨制,資助學生約150萬人次。
渠道四:開展特别困難補助。各級当局和高校對經濟困難學生碰到一些特别性、突發性困難,每一年均及時給予、必定的無償資助。2003年特别困難補助總金額約為4億元,補助約90萬人次。本年初,全國部门地區糧油副食物價格上漲較快,為领会決好高校經濟困難學生的糊口問題,國務院決定對平凡高校中5%的特別困難學生給予每人天天4元的炊事補助,補助時間暫定為一年。全國共補助約7億元,此中中心財政補助1.1億元。
渠道五:實施學費減、免轨制。對平凡高校中部门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實行學費減、免轨制,具體減免對象和額度由學校確定。2003年全國高校學費減、免金額約為4億元,享受減、免的學生約為20萬人。
渠道六:倡导“綠色通道”轨制。為保証剛考入大學的經濟困難學生能夠順利入學,近幾年,教诲部規定各平凡高校都必須创建“綠色通道”轨制,即對被錄取入學、經濟困難的复活,一概先辦理入學手續,然后再根據核實后的情況,分別採取办法予以資助。2003年全國通過“綠色通道”辦理入學手續的高校學生約為28萬人。
渠道七:高校從所收學費中提取必定比例,用於資助困難學生。教诲部和財政部於1999年發出通知,请求各高校每一年都必須從本校所收學費中提取10%的經費,用以通過各種方法對困難學生進行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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