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發表於 2021-9-14 16:25:13

台灣地區居民离婚证明的認定

大陸公民與台灣地域公民在大陸申请成婚,若是台灣地域公民出具的证实其婚姻状态的证实文件中有证实其离過婚的仳离证实,其仳离证实理當是:

1、仳离证实系台灣地域有關法院的仳离裁决书或仳离调处书,若是仳离的一方是大陸公民,该仳离裁决书或仳离调处书应申请本地人民法院裁定方可具备法令效劳;

2日本伴手禮,、仳离证实系外國挂号仳离证书,该仳离证书理當經驻在國公证构造公证,该驻在國交际部或交际部授权的构造認证,并經中华人民共和國驻外使、领馆認证方酵素食品,具备法令效劳;

3、仳离证件系外法律王法公法院的仳离调处或仳离裁决书,理當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裁定認可方可具备法令效劳;

彰化外送茶,4、仳离证件系台灣地域仳离协定书,理當經台灣公证构造公证;若是没法提交仳离协定书,理當提交經公证的台灣地域报纸登载确當事人仳离的声明书或通知布告。

公证书应供给原件,影印件不具备法令效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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